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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文明修身工作的通知
2009-11-06 张庚   点击: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文件

南华团联发[2009]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

大学生文明修身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文明修身工作,倡导校园文明新风,加强学生文明监督岗值勤管理,营造优良育人环境,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和校学生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大学生文明修身“七不准”:

(1)不准带早餐进教室、图书馆;

(2)不准随地吐痰;

(3)不准乱扔垃圾;

(4)不准损坏公物;

(5)不准破坏绿化;

(6)不准在公共场合吸烟;

(7)不准说粗话脏话。

各学院要以主题班会、海报、橱窗、网络、短信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让“七不准”成为大学生文明修身的行为准则。

2、各学院分团委、学生分会要安排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学生干部及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同学担任文明监督员,且人员要相对固定。请各学院学生分会将文明监督员名单(含姓名、年级班级、职务、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于9日前报校学生会办公室。

3、文明监督员工作职能:

 (1)在学生群体中倡导文明,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监督制止大学生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

(3)发动同学向文明先进典范学习;

    (4)对违反“七不准”不听劝阻、态度恶劣的同学,可据实将其姓名、班次、学号等情况上报学工部,学工部将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相应处分。

   4、文明监督员由校学生会负责进行培训,明确相关要求与职能(时间待定)。

5、为强化责任、营造文明修身的良好氛围,11月9-16日,各学院分团委书记、学生分会主席带队轮岗值班。校学工部、校团委将进行检查督促,并将各学院带队轮岗情况予以通报。

6、值班时间:11月9日开始,早晨7:40-8:20,中午14:00-14:30。

 

附件:各学院文明修身岗值班安排表

 

南华大学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南华大学学生会

二OO九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文明修身 “七不准” 值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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