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学生科协干事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干事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学生干事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全体学生干事的工作责任心,培养学生干事的各项综合能力,充分发挥大学生干事的积极性、创造性,以振兴校学生科协为已任,为校学生科协的发展注入活力,特制定该条例。
对象:校学生科协全体干事
范围:相关工作以及负责活动的效果;与会情况;参加活动的积极性、负责程度。
方式:采取十分制,只减不加,即每人的基础分为十分,根据相关考核减除分数,评比分为月评和期评。
考核形式:由校学生科协办公室考勤考核和各部门内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干事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资料进行考核。
具体的减分情况如下:
一、办公室考勤考核
对于科协召开的各类会议要及时参加,对于无故缺席或迟到者做一下减分处理:
1、科协全体大会无故缺席者扣2分,迟到者扣1.5分
2、部门例会无故缺席或迟到者扣1分
3、科协内组织活动无故缺席或迟到者扣1分
4、日常值班无故缺席或迟到者扣1分
5、无故缺席或迟到做会议记录者扣1.5分
二、部门内部考核
1、对于工作情况未及时向部长、副部长进行汇报,视情节严重程度扣0.5-1分
2、未及时参与部长布置的工作任务或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或产生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扣1-2分
3、工作态度、积极性不良,视情形扣1-2分
4、在工作、活动结束后未能及时上交工作、活动总结每次扣0.5分
5、丢失或损坏科协财产,视物品贵重程度扣1-2分
根据上述具体规定考核结果:
1、 每月评比凡低于6分者视为不合格,6-7分为中,7-8分为良,8分以上为优秀。
2、 月评凡一次不合格者将给予警告,并要求写检讨书,两次或两次以上不合格的干事,将自动离职。
3、 期评按月评平均分计,凡期评不及格者,取消本学期内评优评先资格。
4、 期内各类评优评先,该考核制度将作为重要考察资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学生科协所有。
南华大学学生科协
201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