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值班制度
一、每晚值班的各部门部长需提前10分钟到达办公室。
二、各部门干事值班不得迟到,若在其聘用期间发生无故迟到现象累计五次者,将由其所在部门只要负责人将其辞退。
三、值班人员(包括各部门部长)有事不能值班者,干事需向各自所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提前请假,各部长需向主席团成员请假。无故缺席累计达到三次以上者将直接开除出社团联合会。
四、各部门只要负责人有事不能来者,经请假批准后,可向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席团成员提出协助。不可随意将办公室钥匙交予除社团联合会主要干部外的其他成员,若有意外发生,后果自负。
五、值班人员不得无故提前离开办公室,若有急事,须向各自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若发现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者,在其任职期间累计五次者,将被免去所任职务。
六、每晚值班情况,监察部须做出值班小结。
七、值班期间,办公室内不得抽烟、喝酒,不得进行任何娱乐活动,不得大声喧哗。若有此类出现,将视情节对其作出处分。
八、此制度即日起实施。
南华大学社团联合会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