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社团五四评优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方案以校团委关于学生社团制定的“扩展素质、活跃文化、服务同学、锻炼自己”为宗旨,坚持“自愿、业余、多样、收益”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本方案作为南华大学社团年度“五四评优”依据,以“服务社团、会员”为中心,旨在为更好的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社团活动水平,引导各学生社团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第三条:本方案的制定遵循公开、公正、客观、合理的原则。测评的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全部公开,并接受学生社团及广大师生的监督。
第四条:本方案由南华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的监察部主导执行,办公室,财务部,公关策划部,宣传部,信息部,团总支共同执行,多角度测评,全面反映社团活动情况。
第五条:五四评优档案及分数将按一定方式计入年终总评中。
第六条:本方案仅适用于在校团委、学社联正式注册的社团。未经注册的社团不参加评分存档。
第二章 奖项设置及申报要求
一、奖项设置
1、集体奖:十佳协会
2、个人奖:十佳会长
二、申报要求说明
申报奖项时,应附带相应申请表,并置于申报材料首页,申报时注明所申报奖项及申报理由,社团可一同申报集体奖和个人奖。
第三章各奖项申报要求及评选标准
一、集体奖
(一)十佳协会
1.申报要求:
根据《南华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手册》相关规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正式注册的南华大学学生社团,成立满两年,原则上年度社团正式注册成员达50人以上;
(2)本年度无违反《南华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手册》现象发生;
(3)有明确的社团章程并能够按照章程独立开展各项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社团至少配备1名指导教师,并能有效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社团必须配备1名团支部书记,并深入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积极支持配合校团委和学社联的工作,社团财务管理账目清晰、经费使用合理、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至学社联;
(5)社团日常工作有序开展,本年度至今举办过的日常活动不少于15次(经学社联检察审核的日常活动不少于5次),特色活动不少于2次,活动立足于会员的培养,立足于我校大学生的成长成才,立足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注重活动内容和形式的创新,活动特色突出,宣传推广有力,学生参与面广,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6)在学社联月评和日常考核中表现突出,截止到评选活动前,协会所有月评考核平均分数不得低于80分;
(7)社团内部加强骨干队伍建设,团队成员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群众基础,富有创新精神和合作意识。真诚服务社团成员,关心社团成员成长;
(8)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和举办促进内部交流的活动,重视社团骨干梯队建设,积极开展内部培训;
(9)在国家、省、校等各级各类比赛、各种活动中获奖的社团优先考虑;
(10)社团负责人无故缺席会长会议超过三次不得参与申报。
2.评选标准:
(1)月评考核成绩占总分的75%
(2)会员专访占总分的10%
(3)申报材料的充分完整性占总分的15%
3.评选材料(总分100分,按奖项评选标准中的比例折合占总分15%)
(1)协会一学年以来所办活动的活动策划书(若协会无法提供全部策划书,可以向学社联团总支负责人寻求帮助)(25分)
(2)活动成果及总结(25分)
(3)活动经费账单明细汇总(25分)
(4)社团2016-2017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25分)
(5)此学年内所获荣誉证书的复印件(无则可以省去)
二、个人奖
(一)十佳会长奖
1.申报要求:
符合《南华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认定的现任协会会长并任职半年以上;
(2)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社团工作,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本年度无违反《南华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手册》现象发生,且无任何处分;
(4)严格服从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领导,积极配合社联、社团的常规工作,在学生社团联合会月度会长评优和平时考核中表现突出,任期内月度会长考核累计分数不得低于90分;大型会议缺勤不超过2次;
(5)严格服从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在任期内带领社团积极开展积极向上的社团活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并取得广泛的影响;在社团工作中踏实勤奋、恪尽职守,展示较强的工作能力与勇于开拓、积极进取的精神,并得到社团大多数会员好评;
(6)热爱学习,勤奋刻苦,在担任会长期间,成绩突出,本学年内无挂科记录;
(7)所管理社团在国家、省、校等各级各类比赛、各种活动中获奖者优先。
2.评选标准:
(1)学社联对会长的考核占总分的75%
(2)申报材料内容完整度总分的15%
(3)会员专访评价10%
3.评选材料(总分100分,按奖项评选标准中的比例折合占总分15%)
(1)对管理社团及社团规划的总结材料(35分)
(2个人2016-2017年度工作总结(35分)
(3)个人事迹材料(自我评价和协会成员对其评价)(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