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是县委书记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始终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加快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是加强学习,从思想上规范。县委常委会班子和常委坚持带头学习,广泛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准确把握责任追究办法划分的干部选任工作的5类责任主体、39种责任追究情形,时刻做到自警、自律。同时,我们牢牢抓住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责任主体,把加强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放在首位,列入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干部培训、专题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坚持县委领导带头学、组工干部重点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华亭门户网等多种途径宣传,使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广大群众了解,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在全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是坚持标准,从程序上规范。自觉遵循选人用人的规定和程序,全面履行选人用人的指导、监督、把关责任,切实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第一,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选用群众公认、业绩突出的干部,注重选拔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和基层一线的干部。去年以来,全县共提拔干部140名,其中:基层一线干部78名,80后年轻干部25名。旗帜鲜明地遏制用人不正之风,对18名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力、工作作风飘浮、造成负面影响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改任为非领导职务或免职,对考核为一般等次的4个领导班子进行了组织调整。第二,严格规定选人用人。严把推荐、考察、酝酿、决定“四关”,确保选人用人的准确性。严把民主推荐关,民主推荐票数达不到所在单位参加民主推荐会实到人数50%以上的,不列为考察对象;严把组织考察关,积极推行考察预告、差额考察等制度;严把人选酝酿关,坚持在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五人小组”之间进行沟通酝酿,并充分征求人大、政协党组书记的意见;严把讨论决定关严把讨论决定关,推行县委常委会和全委会干部任免票决制。第三,公开干部选任过程。把干部任用的过程亮给群众,全面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在竞争性选拔干部时,我们坚持把资格、条件、程序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在干部考察时,我们坚持发布考察预告,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对干部选任结果,都要通过新闻媒体,尽可能地公示、公开,让群众了解、参与和监督。
三是积极探索,从制度上规范。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动议、提名、任职等环节,探索完善各项制度,推动干部选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在干部选任机制上,不断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加大了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近三年全县共公开选拔了34名科级干部,拿出46个岗位开展了竞争上岗,实现了空缺领导职位竞争性选拔常规化、制度化。调研制定了《华亭县缺位公推全程差额选任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选任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坚持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制定出台了《华亭县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在干部监督制度上,严格执行每次新提拔干部不超过20名的规定,认真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十不准”工作纪律,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经济责任审计、全程记实制度、一把报告两评议等制度,创新推行了拟提拔任用及平职转任重要职务干部任前公示方式,把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努力方向等“声像”资料在县委常委会上进行播放,并在网站、电视台进行“立体”公示,提高了县委常委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拟任职干部的认知度。在干部日常管理上,修订完善了《县委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等“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坚持每年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及时了解掌握情况。重视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了《华亭县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办法》,调整补充后备干部371名,坚持每年测评、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