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团委:
为挖掘、树立、宣传一批充满生活气息、具有时代特征、体现南华精神的青春典型,积极营造“处处有典型,人人可成才”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青年大学生牢牢把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深刻理解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价值层面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公民价值层面的价值准则,引导青年大学生发现身边的真善美,发现可爱可亲可敬的青年榜样。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关于“推选身边好青年”的指示精神及《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青年联合会、湖南省学生联合会关于开展湖南省委“身边好青年”推选活动的通知》(湘团联[2014]9号)要求,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南华大学“身边好青年”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选身边好青年
二、活动时间
2014年9月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四、推选对象
1.彰显时代精神,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正确价值导向的人物;专业领域贡献突出的专家学者;推进素质教育改革的实践中具有开创性和示范性价值的教育工作者;在环保、慈善、志愿者服务等公益事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者;为我省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和创业者;其他具有闪光点、有感人事迹、“向上、向善”的青年人物。
2.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是近两年发生,符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五、评选步骤
本次活动从学院团委开始推选,各学院推选出“身边好青年”1-2名,于
9月
20日前
将推选出来的“身边好青年”名单统一报校团委,参加全校的推选。校团委组织评审组从所有候选人中最终推选出10名校级身边好青年,申报湖南省“身边好青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团委要积极主动做好发动工作,要尊重青年的主体地位,适应新时期青年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吸引青年广泛参与;要坚持多数人推荐多数人的原则,避免关起门来选典型、少数人选典型的偏颇,要深入、广泛地挖掘身边的优秀典型。各学院在推荐中要注重与校内其他先进评选活动形成有效衔接。
(二)注重正面引导。典型示范是重要的教育引导路径。各学院团委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客观真实反映推荐人选及典型事迹的基本情况。要将推荐的过程变为教育引导青年的过程,采取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多角度展示各领域青年典型,让身边的鲜活典型事迹在青年中广为传播,为推动学校发展、实现“中国梦”传递正能量。
(三)进行广泛宣传。在各学院团委推荐的基础上,要选择其中的重要典型,在校内外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要善于运用媒体,切实增强用好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开展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的能力,力争覆盖到所有的青年群体。
(四)申报材料上报。推荐参评对象须填写《南华大学“身边好青年”推荐表》(见附件),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汇编成册后(尺寸为A4纸),于
2014年
9月
20日前
上午11点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校团委(联系人:李海洋,联系电话:8282599、13407343221,电子邮箱:531145865@qq.com)。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