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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4.15国家安全日”安全教育主题会议
2016-04-18 撰稿:龙运姣 摄影:崔硕   点击:

2016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响应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国家安全系列法律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4月15日下午16:30,我院于红湘校区学院四楼会议室召开“4.15国家安全日”安全教育主题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我院党委副书记刘江老师,学工室主任周艳玲老师,团委书记周忠禄老师。我院13、14级所有班长、党员,以及团学会全体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内容分为三项,第一项是在周艳玲老师的带领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进行简单学习。《安全法》分为七章,即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第三章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第四章国家安全制度;第五章国家安全保障;第六章公民、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第七章附则。会议主要对第一章进行了学习。新国家安全法对我国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进行了明确规定,所保护的对象包括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周艳玲老师结合大学生的各方面情况,着重指出“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重要性。

会议第二项是参加会议的全体学生通过观看安全教育相关视频对反间谍法进行学习。视频均由真实案例改编,让我们在学习反间谍法的同时也引以为鉴,避免同样触犯法律的事情发生。

最后,刘书记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他表明所有学生干部应当起表率作用,严以律己,同时特别指出党员同志须坚持四大底线,即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刘书记强调安全教育不仅仅是在国家安全日进行宣传,更要落实到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本次会议持续约一个小时,下午5:30,会议圆满结束。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我们当时刻谨记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是人民福祉的根本保障。同时,作为当代大学的我们要让国家安全意识在心底扎根,成为国家安全的坚定维护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责任编辑:康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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