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团委: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南华团发〔2024〕5 号)的相关要求,经各学院团委选拔推荐,校团委资格审查后,报请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决定授予共青团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等5个团组织“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授予核科学技术学院周华国等6名同志“优秀团委书记”荣誉称号;授予机械工程学院本21智能制造02班团支部等10个团组织“十佳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南华大学两弹一星精神研究会等10个团队“十佳学生社团”荣誉称号;授予陈雪琴等10名同学“十佳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杨钞越等10名同学“十佳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茅嘉乐等10名同学“十佳学习标兵”荣誉称号;授予谢森超等10名同学“十佳创新创业先锋”荣誉称号;授予丁仁杰等10名同学“十佳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授予任晓静等9名同学“优秀文体骨干”荣誉称号;授予机械工程学院南华大学衡山 π 机器人战队等7个团队“优秀创新创业团队”荣誉称号;授予李佳灿等130名同学“百优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肖伟强等96名同学“百优共青团干”荣誉称号;授予船山学院21级工管01班团支部等43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拟表彰的集体、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月9日—5月11日。如对拟表彰的集体、个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团委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或信函(应署实名),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
联系人:刘阳
电 话:18773464859
邮 箱:20214060325@stu.usc.edu.cn
关于2023-2024年度五四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拟评名单公示0509(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