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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2008年度“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2008-05-15 校团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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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团发[2008]6号


 

关于2007-2008年度“五·四”

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支部,各附属医院团委: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素质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团员意识教育、文明修身活动等各项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团干部和青年团员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更好地发挥基层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五·四”评优表彰活动,评选表彰“五四红旗分团委”、“先进分团委”、“十佳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分团委书记”、“优秀团干”、“十佳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请各分团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分配名额(见附件)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附件:1、评选条件

2、评选办法

3、评优名额分配表

4、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分团委书记、优秀团员和十佳优秀团员审批表

5、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分团委书记、优秀团员和十佳优秀团员汇总表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团学工作 五·四表彰  通 知 

 



附件1:

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团委(3个)

符合《南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并根据《南华大学共青团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序。

二、五四红旗分团委(2个)

1、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班子成员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2、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政中心工作,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结合青年特点和本单位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团的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3、加强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开展工作,保证团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4、形成了得到全校师生认可的团工作品牌。

5、“四进社区”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坚持经常化,特色明显。

6、团工作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媒体报道多。

三、先进团支部

(一)学生团支部

符合《南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能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发挥团的先进性作用,在本单位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2、团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团干部政治素质好,模范带头作用好,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团费收缴和团员统计等工作,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

4、积极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全体团员青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5、积极参加分团委活动以及校团委活动,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6、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和校园文明建设等活动,团日活动效果好;

7、支部全体成员学习刻苦,学风浓,班风好,到课率高,英语四、六级通过率高;

8、支部全体成员在本年度未受任何违纪处分。

(二)教职工团支部

1、积极组织“三学”活动,全体团员青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定期开展政治学习和支部活动并有记录;

2、团的工作正常,规章制度健全,支部班子思想、作风、工作过硬。能够按时收缴团费,按时注册,认真做好发展新团员和推优入党工作;

3、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有突出表现。积极参加分团委活动以及校团委活动,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团支部在教学、医疗、科研、服务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成绩。

5、支部全体成员在本年度未受任何违纪处分。

 

四、十佳团支部

1、具备优秀团支部的所有条件。

2、团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能正常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正常的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

3、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团员青年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自觉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4、推优入党工作符合团委的文件规定,做到了民主、公开;

5、团支部与班委会配合良好,努力在班级中营造良好学风、班风,激发同学的学习兴趣,健康成才;经常开展课外科技、学习等有利于促进专业学习的活动;

6、团支部能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7、在“学十七大,重温团章,活跃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竞赛等活动中表现优秀;

8、团员学习成绩优秀,在2007-2008年中学习考试中不及格人数很少,无考试舞弊现象;

9、积极参加校团委及本院、处组织的各项活动,无弃权现象,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上级团组织的表扬和奖励。

10、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好,在团员中有较高威信;

11、大学一年级团支部、附属医院和教工团支部不参评。

五、优秀团干(学生)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场坚定,观点正确;

2、对团的工作热心,积极主动为团支部工作献计献策,使团组织工作富有成效和新意,有协作精神,积极主动配合其他班团干部做好支部和班组的工作,努力完成各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大公无私,为人正派,团结同志,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实事求是,积极为同学服务,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经受错误与挫折的考验;

4、积极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爱护公共财物,遵守校纪校规,一年来未受任何违纪处分,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在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及校园科技文化活动中有较突出的表现;

6、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本学年按规定修满学分,本学年获得过奖学金;

7、寝室卫生本学年无不合格现象。

六、优秀分团委书记(教师,5个)

1、必须为现任分团委书记。

2、政治思想觉悟高,立场坚定,工作积极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口碑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能积极做好团的各项基础工作,重点抓好团员奖惩、推优入党工作,能结合实际,建章立制,程序规范、民主。

4、能积极开展素质拓展工作和创新实践活动,有活动方案、计划,同学满意,有实效。

5、能组织同学围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工作,有计划、方案,效果好。

6.所在分团委被评为“优秀分团委”的优先考虑。

7.在推动分团委或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团组织活动等方面有较大贡献或突出表现,以具体事例为评选依据。

七、优秀团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爱集体,关心集体,爱护国家财产,勇于同不良倾向和错误观点作坚决斗争;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遵守校纪、校规,一年来无团纪、校纪处分记录;

3、注重全面素质培养,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在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及校园科技文化活动中有较突出的表现;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较好;

5、本科大三、大四、大五的学生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考试,专科学生必须通过英语三级考试;

6、教职工团员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7、在我校有正式的团组织关系。

八、十佳优秀团员

1、具备优秀团员的各项条件。

2、学风严谨,求真务实,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在学科竞赛中表现突出,期末考试平均成绩排在本专业前列,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较好;

3、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及科研精神,在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大赛中获奖,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

4、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作风正派,为活跃同学课外生活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同学中威信较高,影响较大,具有较好的学生工作方法,工作能力强,效率高;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成绩较好,在各类运动会上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

6、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受到表彰或者社会反响较好;

7、积极参加课外文化艺术活动,至少加入一个学生社团;

8、无任何不良行为,未受任何处分,未受留降级等学籍处理,没有舞弊、无故迟到、旷课等违纪现象;

9、对省级或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特困大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0、对在校内外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1、对有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荣誉,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的优秀学生,优先考虑。


附件2:

评选办法

 

一、按照《南华大学共青团年度评优考核办法》民主评选。认真推选,逐级审核,要求做好成绩统计、书面材料、调查研究,征求群众意见,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名额上报校团委。

二、“五四红旗分团委”、“先进分团委”按《南华大学共青团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

三、“十佳优秀团员”、“十佳团支部”的评选是由每个学院先推选一个候选对象,经分团委书记评选后,在全校公示一周,收集团员青年意见,最后由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决定。

四、“优秀分团委书记”由各学院推荐,各党总支签署推荐意见报校团委,最后由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决定。

五、评选必须严格按名额分配表进行,不得超额。优秀团员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团员人数的1.5%;优秀团干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团员人数的1%;优秀团支部的个数大致按照分团委团员人数的0.3%确定。

六、所有材料于4月15日前上报校团委,过期视为弃权。所有材料必须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联系人:蔡栋梁,手机:15873419303,电子邮箱:pawalodi1@163.com

七、校团委公布名单,并设立投诉电话(8282767),接受全体团员的民主监督。

八、校团委根据公示情况,对不合格的候选人(候选单位)予以除名,不再补选。

九、分团委的“五四”评优工作要主动向党总支汇报,按照党总支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最后的推荐结果和相关材料要报党总支审核批准,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备注:其余附件表格请下载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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