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文件
南华团发[2010]6号
关于2009-2010年度“五·四”评优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各附属医院团委,各团支部:
2009年5月以来,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团的十六大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大学生成长成才,在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团的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为纪念建团八十八周年,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团干部和青年团员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努力把我校各级团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团组织,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2009-2010年度“五·四”评优表彰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请各学院分团委、附属医院团委,各团支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分配名额(见附件),认真做好评选及申报工作。
附件:1、评选条件
2、评选办法
3、评优名额分配表
4、五四红旗分团委申报表
5、先进团支部、优秀分团委书记、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十佳优秀团员申报表
6、五四红旗分团委、先进分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分团委书记、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十佳优秀团员汇总表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团委(4个)
根据《南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并结合各分团委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定。
二、五四红旗分团委(2个)
符合先进分团委各项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校党政中心工作,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团学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作用;
2、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班子成员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加强团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开展工作,保证团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4、形成了全校师生认可的团工作品牌;
5、青年志愿者活动经常化开展,特色明显;
6、团工作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媒体宣传报道多。
三、先进团支部
(一)学生团支部
根据《南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进行评定。
(二)教职工团支部
1、积极组织团活动,全体团员青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定期开展政治学习和支部活动并有记录;
2、团的工作正常,规章制度健全,支部班子思想、作风、工作过硬。
3、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并有突出表现。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团结协作,团支部在教学、医疗、科研、服务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成绩;
5、支部全体成员在本年度未受任何违纪处分。
四、十佳团支部
符合优秀团支部的所有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围绕校党政中心工作,结合大学生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发挥团的先进性作用,在本单位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2、团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作风优良,团干部政治素质好,模范带头作用好,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团费收缴和团员统计等工作,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
4、积极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全体团员青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5、积极参加校团委、分团委各项活动,富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6、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和校园文明建设等活动,团日活动效果好;
7、支部全体成员学习刻苦,学风浓,班风好,到课率高,英语四、六级通过率高;
8、大学一年级团支部、附属医院和教工团支部不参评。
五、优秀分团委书记(教师,5个)
1、必须为现任分团委书记;
2、政治思想觉悟高,立场坚定,工作积极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学生中口碑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能积极做好团的各项基础工作,重点抓好团员奖惩、推优入党工作,能结合实际,建章立制,程序规范、民主;
4、能积极开展素质拓展工作和创新实践活动,有活动方案、计划,学生满意,有实效;
5、能组织同学围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工作,有计划、方案,效果好;
6.所在分团委被评为“优秀分团委”的优先考虑;
7、在推动分团委或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团组织活动等方面有较大贡献或突出表现,以具体事例为评选依据;
8、完成校团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工作积极主动、成效好。
六、优秀团干(学生)
符合《南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场坚定,观点正确;
2、对团的工作热心,积极主动为团支部工作献计献策,使团组织工作富有成效和新意,有协作精神,积极主动配合其他班团干部做好支部和班组的工作,努力完成各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大公无私,为人正派,团结同志,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实事求是,积极为同学服务,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经受错误与挫折的考验;
4、积极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爱护公共财物,遵守校纪校规,一年来未受任何违纪处分,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在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及校园科技、艺术等文化活动中有较突出的表现;
6、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本学年按规定修满学分,本学年获得过奖学金;
7、寝室卫生本学年无不合格现象。
七、优秀团员
符合《南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爱集体,关心集体,爱护国家财产,勇于同不良倾向和错误观点作坚决斗争;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遵守校纪、校规,一年来无团纪、校纪处分记录;
3、注重全面素质培养,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在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及校园科技、艺术等文化活动中有较突出的表现;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较好;
5、本科大三、大四、大五的学生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6、教职工团员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八、十佳优秀团员
1、具备优秀团员的各项条件;
2、学风严谨,求真务实,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在学科竞赛中表现突出,期末考试平均成绩排在本专业前列,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较好;
3、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及科研精神,在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大赛中获奖,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
4、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作风正派,为活跃同学课外生活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同学中威信较高,影响较大,具有较好的学生工作方法,工作能力强,效率高;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成绩较好,在各类运动会上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
6、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受到表彰或者社会反响较好;
7、积极参加课外文化艺术活动,至少加入一个学生社团;
8、无任何不良行为,未受任何处分,未受留降级等学籍处理,没有舞弊、无故迟到、旷课等违纪现象;
9、对省级或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特困大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0、对在校内外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1、对有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荣誉,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的优秀学生,优先考虑。
九、十大自强之星
根据校团委1月份印发的《关于评选我校2009年度大学生十大“自强之星”的通知》精神进行评定,此次不再推荐。
附件2:
评选办法
一、认真推选,逐级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按名额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二、“五四红旗分团委”、“先进分团委”除填写申报表外,还需撰写15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材料注重写实,突出主要成绩和亮点。未申报视为弃权。
三、“十佳优秀团员”、“十佳团支部”由每个学院分团委各推选1个候选对象。可不占学院名额。
四、“优秀分团委书记”由各学院推荐,各学院党委签署推荐意见。
五、评选必须严格按名额分配表进行,不得超额。
六、分团委的“五四”评优工作要主动向学院党委汇报,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最后的推荐结果和相关材料要报学院党委审核批准,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七、校团委对所有申报奖项进行初审、汇总,召开分团委书记会进行初评,之后提交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并召开表彰大会。
八、所有材料于4月16日前上报校团委,过期视为弃权。所有材料必须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联系人:蔡栋梁,手机:15873419303,电子邮箱:416706871@qq.com。
九、校团委在初审和公示过程中,对不合格的候选人(候选单位)予以除名,不再补选。
十、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校团委设立投诉电话(8282767),接受全体团员的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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