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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2011年度“五·四”表彰的决定
2011-06-01 佚名   点击: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文件

南华团发〔2011〕12号 


关于2010-2011年度“五·四”表彰的决定

 

各学院团委、团支部,各附属医院团委:

一年来,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团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会议精神,在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团的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九十周年、“五·四”运动九十二周年,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校各级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团干部和青年团员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校团委决定,对机械工程学院等5个“五四红旗团委”、核科学技术学院等6个“先进学生会”、药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刘湘等10名“十佳优秀团员”、国防生大队王佳等10名“十佳优秀学生会干部”等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谦虚谨慎,珍惜荣誉,严格要求,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带动和影响更多的集体和个人,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校团委号召,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大力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坚定信念,开拓进取,奋勇争先,以新的姿态、新的业绩为建党九十周年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献礼!

 

附件:校2010—2011年度“五•四”表彰名单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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