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文件
南华团联发[2011] 14号
关于举办南华大学第三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和第十五期团学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各团学组织:
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清华大学百年校庆讲话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服务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于学校的建设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和第十五期团学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第三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学员选拔采取指定名额与选拔名额相结合的形式
1.指定名额。包括校第四届团委委员,校第六届学生会委员(已毕业的团委委员、学生会委员由相应职位的递补),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青年志愿者总队、校学生科协、弘辰团工委等团学组织主席团成员。已参加过培训的除外。
2.推荐名额
(1)学生干部:各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团委、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青年志愿者总队、校学生科协、弘辰团工委等团学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
(2)已加入党组织,或获得过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代表,此项每学院不得超过2人;
(3)在各级“挑战杯”系列竞赛以及其他学科、技能、文体特长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学生,表现出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学生代表,此项每学院不得超过2人,如无则空缺。
(二)第十五期团学干部培训班
2011级各班班长、团支书和心理委员;校级团学组织新进人员代表。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
另行通知。
三、培训要求
(一)第三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1.参训学员在培训结束一周内,需结合自身实际撰写1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或社会实践报告,不得抄袭。无心得体会(社会实践报告)或心得体会(社会实践报告)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2.认真参加分组讨论、社会实践等环节。
2.培训期间,遵守学习纪律,选送学员一经确定,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和缺席。
3.在10月11日之前,各学院上交学员登记表及学员汇总表(电子与纸质)至校团委办公室刘阳老师。
(二)第十五期团学干部培训班
1.培训班由校团委办公室刘阳老师任班主任,负责本班相关具体事宜。
2.培训班实行考勤制度,缺课一次者考核成绩记不合格,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须经学院团委书记签字报班主任刘阳。
3.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撰写1篇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
4.请各学院、各团学组织于10月11日上午12:00前将学员登记表(纸质与电子文档)上交校团委办公室刘阳老师,并确定一名学生负责人。
四、考核与评优
(一)第十五期团学干部培训班
以学习心得、课堂考勤为学员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合格者,由主办单位颁发结业证书;考核优秀者(按学员人数的10%评定),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考核不及格者,不予结业,并不得作为团内推优对象。
(二)第三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学员最后成绩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评定,即以理论培训、实践锻炼、课堂讨论、心得体会情况等方面的综合情况作为学生结业成绩,符合结业条件的颁发南华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结业证书;优秀者由校团委颁发优秀荣誉证书,优秀名额按学员人数的15%确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结业。
附件:1.第十五期团干培训学员登记表
2.第十五期团干培训名额分配表
3.第三期青马培训名额分配表
4.第三期青马培训学员登记表
5.第三期青马培训学员汇总表
南华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