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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红歌手大赛通知
2011-03-29 刘雨轩   点击: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文件

南华团联发[2011] 5号


 

关于举办“高举红色团旗唱响激昂青春”

校园十佳红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1年举国共庆建党90周年,为号召广大青年学子用歌声表达对党的感恩之心,用红歌装点飞扬的青春,特举办“高举红色团旗 唱响激昂青春”校园十佳红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南华大学关工委

二、承办单位

南华大学弘辰团工委

三、参赛对象:南华大学在校大学生

四、活动时间:2011年4月-5月

五、比赛类别

本届大赛分个人参赛和团体参赛(包括“组合演唱”、“乐队演唱”),共计两个类别三项。从各项决出优秀选手参加总决赛,总决赛将不再分项。总决赛所有参赛歌曲要求为符合“高举红色团旗唱响激昂青春”这一主题的红色经典及主旋律歌曲。总决赛前的选拔赛,参赛选手可以自由选择曲目。组合演唱人数不得多于20人。鼓励以小合唱形式参赛。

六、比赛程序:按海选、复赛、复活赛、总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报名时间:4月6日-4月13日;报名方式:在各校区的十佳报名点报名、通过飞信报名(发送姓名、学院班级、寝室号、联系方式、参赛项目、特长到雷同学18773484620、或戴同学15096010552、或彭同学18773485602,收到报名短信后大赛组委会将于一个工作日内回复。)

(二)海选:4月16日-4月17日。海选按实际报名的项目分场次进行,由评委组从各项中选拔晋级。凡参加过往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晋级总决赛的选手可直接晋级复赛。

(三)复赛:4月23日。选手按照评委打分成绩排名,前8名选手晋级决赛。排名9名至20名的选手进入复活赛。

(四)复活赛:4月29日。复活赛成绩分为两部分:网络投票成绩(占30%)和评委打分(占70%)。综合成绩排名前4名的选手晋级总决赛。

(五)总决赛:5月7日。比赛前三天所有选手抽签决定分组情况,每组4名选手。分组演唱,由评委现场打分。每组得分最低的选手进入PK环节,优胜者晋级前十佳。决出十佳名单后,所有选手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获得相应荣誉。综合成绩分为两部分:网络投票成绩(占30%)和评委打分(占70%)。

七、评分细则

实行10分制:音准1分;作品难度1分;音色1分;审美感情1分;舞台表现3分;作品整体把握度2分;现场气氛1分。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冠军1名,获得获奖证书及价值1000元的奖品;亚军1名,获得获奖证书及价值800元的奖品;季军1名,获得获奖证书及价值600元的奖品;获得“十佳红歌手”荣誉称号的选手7名,将获得获奖证书及价值300元的奖品。

有关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或弘辰团工委联系,大赛相关动态请及时关注弘辰团工委微博ttp://t.sina.com.cn/2005439061。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南华大学关工委

                                  201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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