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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大学生艺术团招考简章
2011-09-15 佚名   点击:

南华大学大学生艺术团招考简章

 

南华大学大学生艺术团是隶属于校团委的全校性学生业余文艺社团。自成立以来,在全国、省、市、校级的大型文艺演出活动中多次获奖,并享有一定的社会声誉。为了给在文艺方面有特长及兴趣的同学一个展示和深造的机会,不断充实和完善大学生艺术团,丰富和提高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艺术团特面向全校新老学生公开招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对象:

凡在舞蹈、声乐、曲艺(戏曲、话剧、小品、相声等)、器乐、主持和公关礼仪方面有一定特长和兴趣的同学均可报名。报名对象面向2011、2010级学生,要求自觉遵守校、院及本团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招生条件:

(一)合唱团:1、合唱队员:具备良好的声音条件,爱好声乐,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条件优秀者将培养为组合和独唱歌手,男1.70m以上,女1.58m以上;2、合唱指挥:有良好的指挥气质,较好的乐感和感受力,有演出经验者优先;3、钢琴伴奏:有较强的识谱能力和良好的乐感。

(二)舞蹈队:有较好的形象气质,音乐节奏感强,动作协调性好,个人表现力突出,能基本了解与掌握民族舞或古典,有一定的表演经验者优先。(男1.70m以上,女1.60m以上)

(三)曲艺队:喜欢曲艺类表演,有一定表演和创作才能,在舞台上能大胆表现,普通话标准。

(四)器乐队:能熟练掌握一种以上乐器,并能视唱简谱或五线谱,乐感、节奏感较好(器乐包括电声乐、民乐和西洋乐、打击乐)。

(五)礼仪队:身高在1.66m以上,形象气质俱佳,应变能力强的女生。

(六)主持人队:五官端正,气质佳,普通话标准,音质好,热爱播音主持。

三、报名、面试:

(一)报名方式:由班文艺委员在本班公布招生简章并推选有爱好和特长的同学,经本人申请填表,将报名表交至院学生会文体部,于9月22日(周四)下午5:00前由各学院文体部长以院为单位统一交至校团委刘老师处。大学生艺术团还将于9月17日—9月22日在南校、北校、弘辰学生食堂门口设临时报名处,希望大家踊跃报考。

(二)面试内容:

1.       声乐:自选一首歌曲现场清唱,注重表演性和舞台表现力(校歌备唱);

2.       舞蹈:展示基本功软开度,准备一段2—3分钟的舞蹈片段进行现场表演及模仿;

3.       曲艺:准备一段曲艺段子或当场命题即兴表演及专业常识(道具自备);

4.       器乐:按自己选择的乐器演奏自选曲目,并试奏主考人指定的简谱或五线谱;

5.       礼仪:现场完成规定的礼仪动作,并即兴回答礼仪常识问题(女生:身高1.66m以上,形象气质俱佳,应变能力强。自备高跟鞋);

6.       指挥:自行准备一首曲目,现场指挥并考核有关常识;

7.       合唱钢琴伴奏:1、演奏〈车尔尼练习曲740以上程度〉乐曲一首;2、现场视奏新谱;3、即兴伴奏;

8.       主持人:五官端正,气质佳,普通话标准,音质好(男1.73m—1.80m,女1.60m以上);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初试):

大学生南校活动中心(南校学生食堂顶楼)

合唱、指挥

舞蹈

礼仪

主持

曲艺

器乐

9月24日

周六

8:30—11:30

 

 

 

 

 

14:30-17:30

 

 

 

 

9月25日

周日

8:30—11:30

 

 

 

 

14:30-17:30

 

 

 

 

 

 (复试):

 

大学生南校活动中心(南校学生食堂顶楼)

合唱、指挥

舞蹈

礼仪

主持

曲艺

器乐

9月26日

周一

12:10——14:40

 

 

 

 

 

9月27日

周二

12:10——14:40

 

 

 

 

9月28日

周三

 12:10——14:40

 

 

 

 

9月29日

周四

 12:10——14:40

 

 

 

 

9月30日

周五

 12:10——14:40

 

 

 

 

 

 

 

 

 

 

注意事项

1.  报考者所需的道具、伴奏碟、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自备。(钢琴和碟机由考场提供)

2. 报考的同学务必在确定的面试时间内参加面试。考生参加面试时按统一制定的考号到指定考场登记处进行登记,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叫到考号方可进入考场面试。如有课的同学尽量错开时间。过期不得补考。

3. 当天设临时报名点,可以补报。

4. 经面试合格者,艺术团将向全校公示录取结果。

5.录取的所有大学生艺术团团员将直接由校团委派专业老师指导、培训,并经常参加校内、外各种大型演出活动。

6.大学生艺术团团员必须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严格遵守排练的纪律,对于期末评定为合格的队员在综合测评给予加分。

7.在艺术团期间,认真完成校内外各种排练比赛或演出任务,严格遵守艺术团章程和校纪校规,原则上艺术团团员在团时间为两年半以上。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1-9-14

2011艺术团招新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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