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文件
南华团联发[2010]16号
关于进一步严肃学习纪律、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院分团委、学生分会: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环境,浓厚校园学习氛围,增强我校广大学生的学习意识,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竞争力,经研究决定,校学工部、校团委以及校学生会决定进一步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课堂纪律
督促学生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学生在课堂上要认真听讲,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二、严格请假制度
1、在学风督查中,校学生会学习部执行查课堂出勤率时,各班级需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查勤工作,严格班级请假制度,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事前请假。只在当次查课时受理请假条,对缺到当场无假条者即认定为无故缺课(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
2、请假条需标明学院、专业、班级、姓名、学号,必须注明请假时间、请假事由,盖好学工室公章并附学工室老师签名许可。不规范的请假条不予受理。
3、校学生会学习部每月对查课过程中所收的假条进行整理,并告知各学院,返回学工室主任或者辅导员核实请假人是否确有请假。如有私自、乱开请假条的学生,将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大旷课人员处理力度
1、每堂课每小班缺到五人次或五人次以上的班级,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并查明原因报校学生会登记备案。
2、对每周学风抽查过程中到课率低的学院、班级,将会实行重点督察,对其进行重复考勤。
3、全学年无故旷课一次者,全校通报批评;两次或两次以上者取消该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校学生会优秀工作者、优秀青年及其以上荣誉的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学生手册》给予相应处理。
四、加大学院、班级学风管理
1、各学院应督促各班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学风检查制度,各年级、班级必须积极配合校学生会的抽查。
2、将每学年学风考评总评分作为“优秀学风组织奖”评选的重要参考条件;对抽查中每堂课每小班缺到五人次或五人次以上的班级,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并将此作为学年优秀(年)班级评选的重要参考条件。
3、对抽查学院各班级全年缺到十人次及其以上者,取消“优秀团支部”的评选资格,同时将此作为年度“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先进分团委”的重要参考依据。
4、对学风抽查中总评分排后三位的学院,在年度五四评优中取消“优秀分团委”、“先进分会”的评选资格。
五、严格团学干部学风管理
1、建立团学干部资格审查制度,有挂科和舞弊记录者,不予聘任。
2、团学干部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且经相关部门查实处理,即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并予以免职。
3、团学干部有挂科者取消该学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五、加强学风建设的辅助措施
1、校学生会学习部将以不记学院,不记班级的方式对全校学生上晚自习的情况每月不定期进行抽查。
2、每月将所查晚自习的详细情况在全校进行通报。
南华大学学工部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南华大学学生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