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关于我校推评全省共青团系统
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和优秀工作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省委湘团创先发【2012】1号文件通知精神,将面向全校推选全省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工作项目并上报团省委。现将我校推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全省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
2、全省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工作项目(各院推报1项)。
二、评选条件
1、全省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
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刻苦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青年、带头弘扬新风;全身心投入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负责,成绩突出,为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谋划部署、扎实推进、宣传引导发挥了积极作用。
2、全省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工作项目
符合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成为扩大组织覆盖、增强组织活力,强化团员意识、发挥带头作用的有效工作载体;具有工作普遍性,能有效促进团员青年形成学、比、赶、超的创先争优氛围;针对性、实效性强,承载功能强,工作实效明显,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具备了常态化的运行机制。
三、评选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各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拓宽视野,统筹兼顾,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要坚持实事求是、规范程序、客观公正,自觉维护评选表彰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发现先进、推报先进的过程作为推动工作的过程。
2、推报方式和名额。先进个人的推评面向全校教职员工,各院可酌情推报;优秀工作项目各院推报不超过1项。
3、严格审查把关。各院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要全面了解情况和考核,在充分听取所在学院党组织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对象。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做到实事求是,真正把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推报上来,把有影响力、社会反响好的工作项目推报上来,不搞简单的平衡照顾。
请各院团委于2012年4月12日上午12点前将《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工作项目申报表》,各一式2份(附电子版),一并报校团委办公室刘阳老师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全省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2.全省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工作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