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文件
南华团联发[2012]4号
关于举办“我的
中国梦”主题演讲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认真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在全校的广泛深入开展,在活动中强化大学生团队意识,提升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现南华学子的风采,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励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为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好、发展好和全面建成小康湖南而努力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进取、奋发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南华大学“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大赛活动组织开展,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不断增强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教育引导大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深刻领会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励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为努力实现“中国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主题:
“青春为中国梦添彩”、“中国梦 青年梦”
三、活动内容:
本次演讲比赛的演讲主题为:“青春为中国梦添彩”、“中国梦青年梦”及“人生理想”,参赛者可任选一个主题,紧扣主题,深入阐述,自由发挥。要求所有参赛选手演讲内容贴近大学生学习生活实际,突出表现文学素养、精神内涵。演讲内容健康活泼、积极向上,意义深刻。
四、活动人员:
南华大学红湘、雨母校区全体在校本科学生
五、赛制赛程:
1、初赛(4月8日至4月25日)
初赛由各院自行组织选拔,报名人数不限,小院可以联成片区,大院必须独立组织演讲片区赛初赛;
选拔方式为:班级——年级——系——学院——学校或班级——年级——系——学院——片区——学校;
2、复赛(4月25日至5月5日)
参赛人数:每院限报1-2人,小院限报1人,片区报名人数不得超过联合学院个数;
3、决赛(5月10号)
参赛人数:由复赛选拔出的10名选手参加。
六、比赛规则:
1、比赛以公正、公平为原则,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2、比赛环节:
(1)选手自我介绍,大约每人1分钟,由评委打分;
(2)命题演讲:各队按照抽签顺序,依次上台演讲,每人大约6-10分钟;
(3)即兴演讲:大屏幕上给出十个题号,每个题号对应一个题目,由参赛选手自选一个题号,30秒钟准备时间过后进行即兴演讲,时间约3分钟,其他选手依此进行(此环节为决赛中第三环节,复赛无此环节);
3、奖励方式: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学校将酌情挑选优秀选手参加省教育厅、教育工委及团省委举办的全省“中国梦”演讲大赛。
七、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中国梦”主题演讲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以片区为单位,从班级层层组织发动,动员各院大学生积极踊跃,广泛参与;
2、各学院单独或组合的片区预赛要精心组织,演讲预赛的图片或视频资料需在决赛前报校团委办公室;
3、各学院或片区的复赛名单需于4月22日晚交到校学生会办公室,包括参赛人员所在年级、班级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交,视为弃权;
4、通过复赛选出10名选手参加全校总决赛,赛前各院需对选手的演讲稿进行审核把关,对选手进行演讲训练,并于5月5日前将演讲稿报校团委审核汇编。
附件:1、南华大学“中国梦”主题演讲大赛评分规则
2、南华大学“中国梦”主题演讲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南华大学关工委
南华大学学生会
二○一三年四月六日
附件一:
南华大学“中国梦”主题演讲大赛评分规则
一、评分标准(总分10分):
1、演讲技巧:善于运用面部表情、手势和体姿,音调抑扬顿挫,富于变化,有熟练的技巧,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能吸引观众(3分);
2、语音语调:语音语调标准,口齿清晰,发音准确(2分);
3、演讲内容:积极向上,紧扣祖逖,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3分);
4、时间控制:严格遵守时间要求(1分);
5、综合表现:衣着大方,举止得体,情绪饱满,仪表端庄,气质良好;整体流畅,气氛渲染得当(1分)。
二、分值设定:
总分=自我介绍(10%) +命题演讲(60%)+即兴演讲(30%)
附件二:
南华大学“中国梦”主题演讲大赛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出生年月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所在学院
专 业、年 级、班 级
联 系 电 话
所获奖励及荣誉(大学期间)
时 间奖励或荣誉名称授予单位
个人简介材料(不超过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