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南华学子的精神风貌,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学习和践行十九大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2017——2018年度五四团内“十佳”系列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本次评选的“十佳”系列包括集体类和个人类,集体类包括十佳团支部、十佳大学生创新团队、十佳学生社团,个人类包括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学习标兵、十佳创新创业先锋、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文体骨干。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团支部
1.曾获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2.符合“四好标准”:政治建设好、组织基础好、工作效果好、班子建设好。
3.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
4.团支部成员学业优良,成绩突出,在思想引领、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校园文化等某方面有突出表现。
申报十佳团支部需提交上一年度团支部记录本、班级综合测评表、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相关材料。
(二)十佳大学生创新团队
在学术研究、科技竞赛、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的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原则上每个创新团队不少于5人。
1.有明确的学术领域,专注于特定学科或特定课题的学术前沿领域,团队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2.有规范的组织形态,以兴趣团队、研究团队等体现,具有跨年级的人员梯队培养机制、跨专业的人员交流机制,以及规范的组织运作机制等。
3.有一定的阶段成果,如在“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产生良好的创新创业示范效应等。
4.有固定的支持体系,具备固定的活动场所、稳定的指导教师团队以及研究经费等。
(三)十佳学生社团
1.参评社团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或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有一个好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组织运行良好;有一个优秀的导师或导师组,帮助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3.每学期举办一次以上有影响力、有特色的学生社团品牌活动,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4.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表、活动材料等齐全。
(四)十佳共青团员
1.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全校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教工团员(含附属医院)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工作本领过硬,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在道德弘扬、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校园文化等某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突出事迹或成就被校级及以上媒体予以报道。
(五)十佳共青团干部
1.担任团学干部满一年以上。
2.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3.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4.担任团学干部期间,积极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高度的责任意识,工作成效显著。
(六)十佳学习标兵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总成绩排在本专业前3名,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无迟到、早退、旷课、考试作弊等不良现象。
3.积极参加学风建设活动,对整体学风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成绩优异,个人事迹突出。
(七)十佳创新创业先锋
1.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学习成绩优良。
2.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实际运营时间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创办企业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或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创办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2)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三等奖、省级创新创业竞赛二等奖或校级创新创业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个人或团队的第一、第二负责人;
(3)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以学校团委及相关部门认定为准);
(4)获得发明专利(成员)、实用新型专利(第一负责人)和外观设计专利(第一负责人);
(5)参加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文被收录或在大会发言。
(八)十佳青年志愿者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为我校注册志愿者,累计志愿服务时数达到100小时以上。
3.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过突出贡献,获得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有良好社会影响。
4.对志愿服务有独特的理解和思考,具有充分的开拓和创新意识,引领志愿服务潮流。
(九)十佳文体骨干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项文体活动。
2.学业成绩良好以上。
3.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在学校大学生文艺类比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集体类节目的主要参加者),或在学校大学生运动会或单项比赛中获得第一名者;
(2)曾在全省大学生文艺汇演或单项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在全省大学生运动会或单项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
(3)曾在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或单项比赛中获奖,或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单项比赛中获奖;
三、申报方式
1.由学院推荐参选,每一类奖项每个学院可推荐1-2名参选人或团队。
2.报名材料要求:
(1)推荐表,包括200字个人或团队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
(2)个人或团队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
(3)加盖学院团委公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视频资料可作为个人或团队事迹上报材料的一部分,以MP4视频格式录制,并以光盘形式提交,时长以3分钟以内为宜。
3.报名表和事迹材料需经学院团委审核,并附有学院党委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于2018年4月9日17:30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刘阳处。相关报名表、事迹材料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40108683@qq.com。
四、评选方式与宣传
1.本次评选采用专家评审、现场答辩和大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报名截止后,校团委将对所有参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组织评委评审,确定各类奖项的候选个人或团队各12名(个),未获“十佳”的授予提名奖。
第二阶段:候选人或团队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校团委微信公众平台(南华棒棒团)上刊登,展示候选人或团队风采。
第三阶段:大众投票,分两个部分:(1)网络投票,在校团委微信公众平台(南华棒棒团)开辟专栏,接受公众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以实名制形式进行;(2)组织专家、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代表在答辩会现场进行投票;
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结果分别按照一定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或团队的总分,确定最终名单。
2.奖励表彰。校团委拟于2018年五四表彰时对各类奖项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3.宣传。评选结束后,将通过南华大学官网、官微、校报、校内宣传橱窗、校团委网站、校团委微信公众平台,对各类奖项奖获得者选进行宣传。
附件:
1. 南华大学2017—2018学年度五四团内“十佳”系列推荐表(团体类)
2. 南华大学2017—2018学年度五四团内“十佳”系列推荐表(个人类)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附件:
南华大学2017—2018学年度五四团内“十佳”系列推荐表(团体类)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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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社团不需要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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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项 |
十佳团支部 □ 十佳学生社团 □ 十佳大学生创新团队 □ |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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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简 介(200字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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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党 委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注:事迹材料附后,2000字以内。
南华大学2017—2018学年度五四团内“十佳”系列推荐表(个人类)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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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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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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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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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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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团学 干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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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十佳共青团员 □ 十佳共青团干部 □ 十佳学习标兵 □ 十佳创新创业先锋 □ 十佳青年志愿者 □ 十佳文体骨干 □ |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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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简 介 (200字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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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党 委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注:事迹材料附后,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