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校团委各团学组织推优入党工作,确保校团委各团学组织推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校级团学组织本年度推优入党方案。
一、 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觉悟高,积极上进。
2.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3.学习成绩优良,近一年无不及格科目,原则上要求本年度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4.担任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在团学组织任期满两年及以上(包括担任干事经历)。
5.已参加学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且已顺利结业。
6.原则上要求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具体情况可参照所在学院的相关要求。
7.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推优”对象:
(1)不按时缴纳团费者;
(2)无故不参加团支部的政治学习、团日主题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3)在一学年内不得有考试舞弊、受学校或学院处分等不良记录。
二、工作要求
1.各团学组织负责人要本着讲政治、讲原则的态度召开部门会议,认真做好本次推优入党工作。
2.符合基本条件的团学干部填写申报表,交由本团学组织负责人,经所在团学组织审核和民主推选后,统一向校团委进行申报。
3.在民主推荐过程中严禁搞拉票、搞小团体等不正之风。
(责任编辑:马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