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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年度“五•四”表彰的决定
2012-05-02 团委信息部总编   点击: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文件

南华团发[2012]8号


关于2011-2012年度“五·四”表彰的决定

 

各学院团委、团支部,各附属医院团委:

2011年5月以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依靠党建带团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和学校建设发展,在团的各项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

为隆重纪念建团90周年,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经学院推荐,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团委决定对核资源与核燃料工程学院等5个“五四红旗团委”、机械工程学院等6个“先进学生会”、药学与生命科学学院龙苏等“十佳优秀团员”、国防生大队蒋韶竹等“十佳优秀学生会干部”等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谦虚谨慎,珍惜荣誉,严格要求,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带动和影响更多的集体和个人,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校团委号召,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大力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坚定信念,开拓进取,奋勇争先,以新的姿态、新的业绩为建团九十周年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献礼!

附件:校2011—2012年度“五•四”表彰名单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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