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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推评全省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和优秀工作项目的通知
2012-04-12 团委信息部总编   点击: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关于我校推评全省共青团系统

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和优秀工作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省委湘团创先发【2012】1号文件通知精神,将面向全校推选全省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工作项目并上报团省委。现将我校推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全省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

2、全省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工作项目(各院推报1项)。

二、评选条件

1、全省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

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刻苦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青年、带头弘扬新风;全身心投入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负责,成绩突出,为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谋划部署、扎实推进、宣传引导发挥了积极作用。

2、全省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工作项目

符合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成为扩大组织覆盖、增强组织活力,强化团员意识、发挥带头作用的有效工作载体;具有工作普遍性,能有效促进团员青年形成学、比、赶、超的创先争优氛围;针对性、实效性强,承载功能强,工作实效明显,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具备了常态化的运行机制。

三、评选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各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拓宽视野,统筹兼顾,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要坚持实事求是、规范程序、客观公正,自觉维护评选表彰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发现先进、推报先进的过程作为推动工作的过程。

2、推报方式和名额。先进个人的推评面向全校教职员工,各院可酌情推报;优秀工作项目各院推报不超过1项。

3、严格审查把关。各院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要全面了解情况和考核,在充分听取所在学院党组织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对象。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做到实事求是,真正把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推报上来,把有影响力、社会反响好的工作项目推报上来,不搞简单的平衡照顾。

请各院团委于2012年4月12日上午12点前将《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工作项目申报表》,各一式2份(附电子版),一并报校团委办公室刘阳老师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全省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2.全省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工作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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